近日,云门山派出所民警有效化解了一起因婆媳不和引发的打架纠纷,使积怨颇深的婆媳重归于好。
2008年6月18日上午,云门山派出所来了两名刚刚经过一场“激战”的一老一少女士,老的五十多岁,姓王;少的二十几岁,姓刘,双方头发零乱,衣冠不整,情绪也非常激动。刘女士脸上还有几道被手抓破带着血丝的痕迹。
值班民警立即进行询问,原来当事人之间是婆媳关系,刘某与王某的儿子结婚不到一年,但经常为着家庭琐事争吵不停已是婆媳之间的“家常便饭”。这次双方都不服,甚至发展到动“武”的地步。
值班民警待当事人情绪稳定下来,展开了调解工作。首先,动之以情,晓之以理的讲道理,使她们明白生活中难免有许多的磕磕碰碰,彼此多一份理解,多一些沟通,问题总能迎刃而解。其次,抓住当事人的心理,让她们想想争吵给中间人——王某的儿子造成的种种不良心理压力、影响。最后,引导她们进行换位思考,试着从不同的角度去理解问题。
通过深入细致的思想工作和由浅入深的讲道理,使他们终于明白能成为一家人,住在同一个屋檐下,围在同一张餐桌旁,本身就是一种缘分。珍惜缘份,互相尊重,家和才能万事兴的道理。
经过民警一个上午的耐心说服,最后双方都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。刘某作为晚辈,主动向家婆王某赔礼道歉,王某也就抓伤媳妇致歉,双方终于重归于好。临走时,双方还表示今后要好好相处,搞好婆媳关系。(王晓亮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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